公告日期:2017-07-15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5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1),现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要求,对原公告披露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提案1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否
提案2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否
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00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否
2.00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否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请广大投资者以附件:《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正后)》为准。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47),公司将于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7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382,110,504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2.65%)的提案函,新世纪公司提议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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