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4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4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凤廉女士、曾坤林先生回避了表决。
为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一年,公司拟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利率向新世纪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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