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2017/7/14)
锦龙股份资讯
2017-07-13 17: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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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1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召开时间: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一



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公司《关于参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中山证券2017年7月1 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中山证券股东会同意中山证券增加3.45亿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3.5元/每元注册资本(以中山证券2016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参考依据),增资款总额为12.075亿元,其中3.4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另8.62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山证券本次增资事项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在中山证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成)。由于除本公司、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高鑫泓”)、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迈兰德”)外,中山证券其他股东不参与本次增资,中山证券的增资方案拟定: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1,089,878,335.00元增资额,厦门高鑫泓以现金方式认缴 73,064,470.50元增资额,上海迈兰德以现金方式认缴44,557,194.50元增资额。



为支持中山证券业务发展,加强对中山证券的控股地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中山证券 3.5 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认缴1,089,878,335.00元增资额(预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股比例将增至70.96%)。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本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参与中山证券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代表本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46)。



以上提案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二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公司《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一年,公司拟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利率向新世纪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提案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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