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行贿案被不予起诉 东莞证券重启IPO?
股权霸
2017-06-12 18:31:45
  • 点赞
  • 7
  •   ♥  收藏
  • A
    分享到:
锦龙股份行贿案被不予起诉 东莞证券重启IPO?
2017-06-12 15:42:37


  因大股东锦龙股份(000712)涉嫌单位行贿案,而致使东莞证券IPO中止的情况,如今或迎来转机。6月11日晚间,锦龙股份公告称,这起此前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的案件,被相关法院决定不予起诉。同时,公司决定6月12日起复牌。
  具体来看,公司称,2017年6月9日,公司已收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不起诉决定书》(以下简称“《不起诉决定书》”)。根据《不起诉决定书》称,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由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侦查终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审查起诉。经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审查查明,锦龙股份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为使本公司在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6411万元。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认为,公司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具有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单位行贿行为的情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本公司不起诉。
  事实上,今年2月15日,正在冲刺IPO的东莞证券母公司锦龙股份突发公告称,公司、杨志茂(本公司原董事长、原法定代表人)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已经收到该院反贪污贿赂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而此前杨志茂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有报道指其涉及低价收购东莞证券股份一事,且关联到原广东省副省长、东莞市原市委书记刘志庚案。不过,这一传闻并未得到东莞证券证实。
  彼时,锦龙股份董事长蓝永强对媒体表示,就算是与东莞证券股权有关,但只要锦龙股份所持股份已经确权的话,就不会有法律障碍。同时,东莞证券方面也并不认为该单位行贿案件及业绩、处罚等因素会影响到其IPO计划。(详见《中国经营报》报道《大股东涉嫌行贿被起诉 东莞证券IPO或添变数》)
  不过,很快2017年5月2日,锦龙股份接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通知,鉴于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IPO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证监会也表示了同意。
  如今相关法院对锦龙股份采取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东莞证券IPO能否再次“上路”?锦龙股份表示,“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记者也联系到东莞证券相关负责人,其表示,“还请关注证监会公告”。
  不过一位业内进一步告诉记者,“东莞证券彼时提出的是‘中止’申请而并非‘终止’,‘中止’并不会影响原先的排位顺序,恢复后按期上会。具体来说,像东莞证券这类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的,申请恢复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再经审核同意后,就可恢复审查。而恢复审查后,将参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受理时间安排其审核顺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