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8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26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下称“公司”)于2017年5月3日、5月4日、5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2017年5月3日,公司披露了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
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事项,详见《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1)、《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3); 7、2017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被提起公诉事项,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17-24);
8、2017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涉及诉讼事项,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5)。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未对下一报告期的业绩进行预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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