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所拥有东莞证券股权转让不会被撤消,或判回东莞国资委的理由如下。
PaulC
2017-05-04 15: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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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07-08年锦龙及东莞控股都转让了20%股权,价钱是一样的。当时正是大熊市,也就这个价,没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行贿应该是锦龙本来不见得有这个机会与国资同场比试。

 东莞控股(000828行情,股吧)(000828)发布公告称,公司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东莞市城信电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29日签署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同意以人民币3.762亿元为受让价格,收购东莞市城信电脑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锦龙股份于07年6月29日与西湖大酒店签订合同,以418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东莞证券4%的股权,07年12月8日以5825万元收购汇富公司所持的东莞证券5%股权,通过竞投以37620万元取得东莞市金银珠宝实业公司挂牌出售的东莞证券20%股权,08年12月15日与东糖公司签订合同,以20691万收购东莞证券11%的股权。以上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莞证券40%股权,该40%股权已于09年6月全部完成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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