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龙股份资讯
2017-03-16 17: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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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7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



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16年年度报



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16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治理状况;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12



月31日总股本8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



民币现金1元(含税)。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在充分考虑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等内控组成要素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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