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以为股东、为员工、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为己任,践行“团结、务实、进取、开拓”的企业文化核心精神,积极保护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权益保护
1、2016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现代企业的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公司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2、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充分考虑了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意见。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严格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及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中,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现金分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2016年 6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元(含税),共派现金8960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求。2016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股东可表达意见和诉求,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秉承稳健、诚信经营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通过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制度,保障资产和资金安全,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最大化降低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和资产安全。
公司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严格遵守信贷合作的商业规则,严格履行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公司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强。2016 年,公司按期归还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支付利息,及时向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14 锦龙债”持有人足额派发了利息,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未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依法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让债权人及时、完整、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实现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双赢。
(三)职工权益保护
1、公司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在员工新进公司及公司原有员工合同期满续订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到签署相应劳动合同。同时对于需要终止、解除合同的,均按国家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做到了规范地处理各类人员的劳动关系。
2、在制定薪酬和激励制度时,充分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确立合理的考核原则和考核目标,制订了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制度。
3、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广大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外礼仪和沟通培训、管理知识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使公司员工与公司、社会同步发展。
4、公司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为广大员工提供了舒适、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加强人文关怀和改善企业用工环境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措施。
(四)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注重客户的权益保护。中山证券按照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循科学的组织体系和健全的风险控制,始终坚持以服务客户为己任,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确保公司核心交易系统无故障运行,维护客户利益和提供投资者教育服务等方面做了切实有效的工作。
(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公司证券业务属相对低能耗环保产业,公司长期倡导绿色环保,积极践行环境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废弃物管理,充分利用网络电子工具,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在各项办公设备的选用中坚持选用能耗低的节能设备,降低办公环境辐射。
(六)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共关系是搭建企业与外部良好沟通的桥梁,公益事业是企业根植于社会,回报于社会应尽的义务。公司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依法纳税,回馈社会,全力推动企业发展及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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