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0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84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将相应增加。
随着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预计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本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锦龙股份”或“公司”)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下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所处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假设募集资金总额为70亿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以2016年4月11日的收盘价21.33元/股作为发行价,则发行数量为328,176,277股;
3、考虑本次再融资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于2016年11月末实施完毕(发行数量和完成时间仅为本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3,220,600.4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为912,976,277.76元;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10%、20%、3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5、未考虑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未考虑除本次发行、净利润、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规模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896,00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
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实施完成,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960万元(含税);假设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采取现金分红,且利润分配金额与2015年度相同,并将于2017年6月实施完毕;
9、2016年度利润假设分析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测算过程
在不同净利润年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假设情形1: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10%
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考虑本次非公 本次非公开发行
前(2015年度 开发行(2016年 后(2016年度
项目 /2015年12月31 度/2016年12月 /2016年12月31
日) 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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