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龙股份资讯
2016-09-19 1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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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20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81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近年来已全部剥离并不再开展实业投资及房地产开发业务,为满足公司规范运作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经营范围由“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变更为“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包括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经营范围进行

文字性修改)。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且公司原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21235)已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RYHQ25),此外,根据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城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通知》(东工商企登字〔2015〕31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凤廉女士、曾坤林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

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16-8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4)。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 第二条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

府粤办函[1997]11号文批准,以募集 政府粤办函[1997]11号文批准,

方式设立;于1997年4月9日在广 以募集方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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