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锦龙股份资讯
2016-09-05 16: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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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06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75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72)。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15:00至2016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是否为特别

序号 议案内容

决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否

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 否

申请贷款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71)。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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