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7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71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以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提供质押担保。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而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等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置换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三年,以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事项代表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72)。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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