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3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
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全部下述二个提案 √
1.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上述第2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
大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年2月7日、8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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