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2017年度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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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报告
备考财务报告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4-111
一、重大资产重组概况
1.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为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31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3]303号文批准,由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黑龙江惠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江非标工具公司、黑龙江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黑河经济合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的方式组建,总股本为
3,600万元。1997年3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95号、
[1997])96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464万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总股本变更为5,064万元,股票代码为000711。2016年7月18日由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000126976973E的营业执照。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先后于1997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于1999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转增2股、于1999年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851.76万股,于2012年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为人民币16,089.40万元。
2014年7月,京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控股”)通过协议受让公司原控股股东天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65%),并于2014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16年5月9日,本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乌力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4号)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分别向乌力吉发行2,408.95万股股份并支付现金47,300.00万元、向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534.11万股股份,向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51.56万股股份、向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82.85万股份股份购买上述投资人合计持有的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6,977.47万股,并支付现金47,300.00万元;同时本公司向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京蓝智享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92.14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7,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公司新增股份16,469.61万股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XYZH/2016TJA10473号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变为32,559.45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6,463.9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5%,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京蓝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京蓝智享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受郭绍增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068.62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28%。
2017年4月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
2016年末公司总股本32,559.4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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