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5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并购基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或“上市公司”)在环境修复领域的发展,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和泓”或“并购基金”),中安和泓后续将适时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剩余全部或部分股份。
中安和泓的出资规模拟定为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出资不低于4,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中安和泓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并购基金的投资人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中安和泓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中安和泓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
1、机构名称: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出资总额:预计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4亿元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5、出资进度:拟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实缴不低于4,900万元人民币
6、投资目的:中安和泓后续将收购中科鼎实剩余全部或部分股份。
四、协议的签署情况
因并购基金拟采用的形式、最终合伙人、京蓝科技入伙份额等尚未最终确定,京蓝科技尚未与并购基金签署合伙协议。待上述内容确定后,京蓝科技将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披露满足《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要求的公告。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亦没有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并购基金事项,目的是参与并购基金后续收购中科鼎实剩余全部或部分股份。本次投资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
七、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目前该基金正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并购基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各方需对合作细节进行进一步洽谈,因此后续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该事项可能受宏观周期波动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存在未来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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