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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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4 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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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称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简称 京蓝科技 证券代码 000711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殷晓东等37名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 自然

交易对方 人股东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 是□ 否√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 是□ 否√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否√



更 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殷晓东等37名中科鼎实

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 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中科鼎

实56.7152%股权,交易总金额为87,619.61万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

式向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全部对价。



方案简介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691.98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

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876,655,062股的20%,即175,331,012股。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



争,增强独立性



1.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不适用



易予以消除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1.3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



属转移手续



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不适用,交易对方均为自

2.1.1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然人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不适用,交易对方均为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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