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ST京蓝资讯
2018-09-24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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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5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部分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自2018年3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后的意向文件,本次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2018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5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3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9月2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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