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京蓝科技(00071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蓝科技索赔条件: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京蓝科技(00071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