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202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桂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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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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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董

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

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本人在 2023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桂岗,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管理

类和精密仪器类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职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兼职情况.1996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中国乐凯胶片集团

公司任审计主管职务;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任

项目经理职务;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

职务;2015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

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加会议 大会

潘桂岗 5 0 5 0 0 否 0

公司 2023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均按时出席,在公司会议召开

前及会议期间,能够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依法履行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号 时间 类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第十届董事会第 评价报告的议案》

1 八次临时会议 2023/4/27 4.《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同意
募集资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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