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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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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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相关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能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本原则,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及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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