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蓝科技”)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111019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及附注十四、3 所述,京蓝科技 2022 年净利润-153,711.76 万元且连续四年大额亏损,2022 年营
业收入大幅下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京蓝科技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267,676.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0,534.37 万元。京蓝科技由于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面临大量诉讼事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动产被查封等事项。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京蓝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京蓝科技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 所述,京蓝科
技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负,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
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京蓝科技债权人北京泽人合物资有限公司向京蓝科技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交了对京蓝科技的重整申请,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止报告出具日法院尚未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重整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一)通过司法重整消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申 1 号《民
事裁定书》及(2023)黑 01 破 1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
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 年 11 月 27 日,哈尔滨中院依法作出(2023)黑 01 破 1-3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并终止京蓝科技重整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6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
综上,公司重整事项已经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重整事项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原有总股本1,023,667,8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 17.9092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833,308,407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856,976,223 股。前述 1,833,308,407 股转增股票不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233,000,000 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600,308,407 股股票用于实施债转股。通过市场化公开遴选,公司引进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及其指定的适各主体共计 9 家重整投资人,引入增量资金 95,940.00 万元。
公司通过本次重整有效化解了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39.96%,公司净资产增加,2023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72,725.60 万元,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显著改善,各项偿债类财务指标也随之改善;同时,摆脱了大额利息费用及违约金负担,公司因债务逾期引发诉讼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公司已不存在不动产被查封的情况。
计 58 个(不包括近期销户的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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