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收深交所监管函 将面临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ST京蓝资讯
2023-11-01 18: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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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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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ST京蓝(000711)披露《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当日,深交所向*ST京蓝下发监管函。

  截至11月1日收盘时止,*ST京蓝报于1.88元,下跌0.07元,跌幅为3.59%。

  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ST京蓝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财务核算不规范。

  例如,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期间,*ST京蓝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通过北京盛荣正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中科朗技术有限公司借款,累计发生借款2000万元,累计还款176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

  再如,*ST京蓝承做的苏化项目截至2022年8月已确认项目全部收入、海拉尔项目截至2019年年底已确认项目全部收入。经查,苏化项目、海拉尔项目在上述时点均未完工,之后持续发生成本。*ST京蓝在已发生成本与履约进度差异较大的情况下,未对预算总成本或履约进度确认方式进行调整。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ST京蓝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要求*ST京蓝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ST京蓝10月31日晚公告,公司于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此之前,*ST京蓝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京蓝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责令*ST京蓝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罚款。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ST京蓝除了将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之外,还将面临受损适格投资者的维权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ST京蓝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ST京蓝的重整事宜在近期取得了重要进展。10月20日,根据相关规定,由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ST京蓝重整案重整投资人评审会,经过评审,确定由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煜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组成的“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中选*ST京蓝重整案的重整投资人。同日,管理人向“云南佳骏-招平煜荣投资联合体”各成员发出《通知书》,确认其重整投资人身份,并通知其及时与*ST京蓝协商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和缴纳投资保证金。

  若*ST京蓝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反之,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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