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高栋章
河钢股份资讯
2024-04-26 2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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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高栋章,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第五届河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河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历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河北宣工独立董事,2013 年 1 月退休。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
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议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3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在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工作汇报,与管理层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等情况,为履职提供信息和依据,促进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股东的利益。

2023 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特别是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会计师等的沟通,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线上互动交流。

2. 勤勉履行职责,督促管理层落实董事会提出的要求。
认真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事前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进展,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学习培训情况

2023 年,本人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培训,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河北上市公司监管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监管规则变化,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2023年 9 月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第 134 期独立董事培训班,按规定完成了学习课程,提升了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对关联交易、高管聘任、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更加符合公司发展、更加科学合理的战略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3 年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对 2023年 2月 2 日召开的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的与
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对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
向河北大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对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的
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对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的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租赁唐山不锈钢公司1580mm 热轧生产线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对 2023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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