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点三:新增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退市新规的一个关键新增点就在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应予退市。
具体规则方面,在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方面,主要类型化和具体化为三种情形:
其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其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依法被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
其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结合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类型、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上市地位的影响程度等情形,认为公司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的。
看不懂这个“其二”,卖掉湖北宜化所有的子公司参股公司,不是就丧失了继续经营的资格了吗???主业副业全没了,那不是就离退市不远了吗?-----------------懂的人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