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9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债券代码:112653 债券简称:18 恒逸 R1
债券代码:112660 债券简称:18 恒逸 01
债券代码:112681 债券简称:18 恒逸 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恒逸R1,债券代码:11265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恒逸01,债券代码:112660)、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恒逸02,债券代码:11268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情况。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949923XD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成立日期:2011 年 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出于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董事会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按照发行人决策程序,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东塔楼 15 层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不存在执业受限的情况。
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和整体盈利能力正常。本次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国信证券作为“18恒逸R1”、“18恒逸01”及“18恒逸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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