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11
债券代码:112660 债券简称:18 恒逸 0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恒逸 01”
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恒逸01”。债券代码:112660)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6.7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83bp,存续期第3年票面利率为5.95%。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并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申报日:2020 年 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2 月 12 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 2 月 10 日)收盘价为 100.10 元。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5、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3月23日。
7、本期债券支持回售转售业务。
现将发行人关于调整“18恒逸0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 恒逸 01;
3、债券代码:112660;
4、发行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6.78%,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公司有权决定是否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8 年 3 月 22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在债券存续期内,付息日为 2019 年起每年 3 月 22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5、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8、本次利率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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