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8-04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3月19日15:00-2018年3月20
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3月20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3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上述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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