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恒逸石化资讯
2017-07-24 19: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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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5

证券代码:000703 股票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07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7



年8月11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以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 2017年7月31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



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不迟于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推荐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有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以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1)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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