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恒逸石化资讯
2024-04-19 21: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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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陈林荣

本人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林荣,男,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执业资格,硕士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博士毕业于中南大学,在复旦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东京经济大学(日本)和清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为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博士项目主任、方正电机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3 年 9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4 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2 次,所有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通知要求进行参加。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 6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3 年度,本人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部分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提交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风险控制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应出席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2 次,实际出席 2 次。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风险控制工作情况、修订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建议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意见,切实履行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实际出席 2 次。作为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修订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切实履行了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恒逸石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关键风险领域,促进加强公司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提升。特别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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