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8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2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15:00至2017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二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杜少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123,453,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36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22,785,6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972%;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68,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43%。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92,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7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24,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68,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4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22,81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30%;反对638,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51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65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6098%;反对638,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9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122,815,609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30%;反对632,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5126%;弃权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65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6098%;反对632,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723%;弃权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9%。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22,81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30%;反对638,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51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65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6098%;反对638,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39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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