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公告
厦门信达资讯
2017-05-17 19:24:30
  • 点赞
  • 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5-18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3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议案》。为降低短期融资成本,公司以黄金租赁方式通过银行办理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业务并配套远期定向黄金购买合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票:9票反



对票:0票 弃权票:0票)。上述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衍生品投资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概述



为充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与银行以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是公司与银行达成一致,在商定的融资成本下,首先向银行租入黄金,随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获得融资资金,并与银行签订远期交易合约,约定一定期限后以约定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品种相一致的黄金,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公司无需承担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黄金租赁获得资金的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额度: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元人民币。



融资期限:每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



融资成本:综合成本不超过同期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三、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方式



公司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相关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快速获得资金;同时委托银行以约定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期限一致的黄金期货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公司融资成本与黄金价格波动风险无关。利用该融资方式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同时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四、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必要性



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以较低成本实现融资,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五、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订《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进行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购金合约的风险可控。



2、公司成立了由分管内控的副总经理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黄金租赁融资及远期购金合约的执行。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黄金租赁融资及远期购金合约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其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黄金租赁融资的风险控制



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约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按照约定的期限和价格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无需承担融资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七、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八、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黄金租赁融资进行相应核



算和披露。



九、独立董事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短期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方式为债券市场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近期融资利率上升而造成的公司财务成本上升,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通过以黄金租赁方式与银行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成本,同意《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