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116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表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二、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1
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116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能源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滨海能源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113号标准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占用资金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占用资金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滨海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滨海能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滨海能源公司实施于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17年度滨海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说明第1页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滨海能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海山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红志
二O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专项说明第2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2017年期初 2017年度占用累计发 2017年度占用资 2017年度偿还 2017年期末占 占用形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成原因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