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7
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2018〕 第 129 号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半年报,你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实现的
净利润为亏损 10,312.40 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为负的
154,788.75 万元,但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18 年上半年度的业绩预
告。
此外,根据你公司披露的 2018 年三季报,你公司 2018 年第三季
度期末净资产为负的 159,989.30 万元,但公司未在业绩预告中予以披
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
第 11.3.1 条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
关事宜》第一节的相关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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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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