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华泽退资讯
2018-05-21 18:59:03
  • 点赞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5-22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



2、经审阅黄鸿先生履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黄鸿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4、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黄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武坚 张志伟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对黄鸿先生任职资格和胜任能力并无异议和质疑。在公司年报审计迟迟不能披露且年报审计机构进场伊始的重要时期,个别非主观因素导致公司原财务总监离职且公司未进行必要的挽留,这样的时点和环境进行财务总监的调整并不利于年报审计有效开展。



独立董事:张莹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