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已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待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一)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时; 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不含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不含
投票代理权)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投票代理权)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
券; 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其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其
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1、利润分配原则: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前提下,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前提下,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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