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1
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专字[2018]第211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亚太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8年4月9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18]第223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二、(二)所述,海南亚太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永登县“亚太玫瑰园”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目前一期开发基本完工,二期开发缓慢。
2017年末,该项目一期仅剩余少量商铺可售,但当地商铺销售市场不活跃,变现比较困
难。
公司现存4844.11万元已进入执行阶段未清偿的债务,且有3000万元银行借款2018
年末到期,目前资金周转压力很大。虽然海南亚太公司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但上述事项仍表明海南亚太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受国家房地产政策调控和当地商业环境不活跃的影响,海南亚太公司后续项目拆迁进展缓慢、现存商品变现比较困难,一年内又有大量债务需要偿还,公司缺乏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所以,我们认为披露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的理解财务报表,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定,我们在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中进行说明,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关注。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海南亚太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海南亚太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具体影响。
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内部使用,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忠志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齐力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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