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16宝新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宝新能源资讯
2019-11-18 16: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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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1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宝新 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关约定,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

宝新 02,债券代码:112491)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

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 宝新 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186 个

基点,即“16 宝新 02”公司债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的票面利率为 6.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内固定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条款,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 年 12 月 12 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

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6

宝新 02”公司债券。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16 宝新 02”的收盘价为 99.50

元,低于回售价格,但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回售价格:1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12 月 12 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 宝新 02,代码:112491。



发行规模:10 亿元。



债券利率:4.14%。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行使部分或全部回售选择权,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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