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
宝新能源资讯
2017-03-07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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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0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6宝新02



证券代码:112491



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上市时间:2017年3月10日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二〇一七年三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该公司所发行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



AA+,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人截至2016年9月



30日的净资产为81.44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30亿元,占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36.84%;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37.9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4.4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



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24亿元(2013年度、2014年度



及201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14%,按该利率计算,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22.32倍,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于2016



年 10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5.56亿元。据此推算,发行人 2014年、2015



年和2016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仍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上市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2017年1月3日,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等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和债券停牌。



2017年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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