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8
股票简称: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00069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BAOLIHUANEWENERGYSTOCKCO.,LTD.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1日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9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已于2016年12月1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20亿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本次债券第二
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二、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81.44亿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7.9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4.43%;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24亿元(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低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其认购或买入。
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七、经上海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公
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公司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
险很低。但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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