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保证金返还情况的进展公告
国城矿业资讯
2019-10-11 05: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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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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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购买额尔古纳诚诚矿业有限公司51%股权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2019年7月15日,因交易各方未能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最迟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2亿元保证金及资金成本全额汇款至公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上的《关于〈股权收购意向书〉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现将保证金返还情况进展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9月30日合计收到宝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金矿业”)返还的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截止目前,宝金矿业尚欠剩余保证金1亿元及资金成本未支付。宝金矿业2019年9月30日向公司递交《延期还款函》,宝金矿业申请在公司解除对宝金矿业20%股权质押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剩余保证金1亿元和资金成本。经公司与对方多次协商沟通,2019年10月10日宝金矿业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宝金矿业同意在公司不解除对宝金矿业20%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承诺在2019年10月18日之前向公司支付剩余保证金1亿元,公司在收到剩余保证金1亿元后解除宝金矿业20%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宝金矿业承诺在公司解除对宝金矿业股权质押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资金成本。

  公司将持续督促宝金矿业及时履行保证金及资金成本的返还义务,并将根据后续还款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未在2019年10月18日之前收到剩余1亿元保证金的,则公司将采取申请司法保全、冻结、拍卖、要求担保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等措施予以追债,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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