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6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经201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3年10月18日公司2013年第7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经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经2018年9月25日公司2018年第10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体系、投资项目论证的原则、审批程序以及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对外投资由公司统筹,下属公司不得制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要求。
2术语和定义
2.1对外投资项目
对外投资主要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项目,包括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危废处理、综合水环境治理、湖泊治理、餐厨垃圾处理、粪便处理、环卫等经营性及PE类财务性投资。按是否需要投标,分为投标项目和非投标项目。
2.1.1投标项目
需通过投标方式获得的项目,如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PPP(公共私营合作制)、EPC、委托运营等项目,包括需要提交资料或方案的竞争性采购项目等。
2.1.2非投标项目
不经过投标获得的项目,如协议转让、增资扩股等。
2.2内部投资项目
是指公司及下属单位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工程建设投资、固定资产购置和无
2.3联合体投标: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
2.4非约束性协议报价:指不具备法律约束的报价,一般为初步报价。
2.5投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
投委会是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专业论证机构,是总经室的决策参谋机构。由总经理、分管投资领导、财务总监、投资部负责人和法务负责人组成。其中,总经理任投委会主任,其他成员为投委会常设委员。必要时可邀请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投委会专家委员。投委会会议须至少2/3以上委员参会方可举行。投委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实行1人1票。同意表决须达到全体委员2/3以上,项目方可通过。
2.6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控委”)
风控委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把控机构,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评审意见。由董事长、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营运管理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组成。其中,董事长任风控委主任,其他成员为风控委常设委员。必要时可邀请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风控委专家委员。风控委日常工作由审计部负责人负责。风控委会议须至少2/3以上委员参会方可举行。风控委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实行1人1票。同意表决须达全体委员2/3以上,项目方可通过。
2.7投资项目小组/投标小组
投资项目小组/投标小组为针对外部投资项目设置的工作小组,投资部为牵头部门。
2.8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根据架构和职能划分的管理部门。其中,营运管理部是下属公司的日常运营监管与参控股公司的对接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审计部是组织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职责
3.1投委会
3.1.1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议,为决策提供专业论证意见(包括且不限于技术、财务、法务等方面意见)。
3.1.2审议公司投资控制相关问题,并向总经室提出建议。
3.1.3投委会涉及的会议纪要、审批等文件由项目发起部门负责。
3.2.1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行使风险评估和控制职能。
3.2.2审议公司风险控制相关问题,监测公司现有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2.3风控委涉及的会议纪要、审批等文件由项目发起部门负责。
3.3投资部
3.3.1是公司对外投资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3.3.2组织公司年度对外投资计划的编制与报批等。
3.3.3负责对外投资的组织与实施。
3.4财务部
3.4.1参与公司投资计划与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投资价值判断和财务风险评估。
3.4.2提供对外投资时所需的财务资料。
3.4.3参与投资项目的尽调和后评价等工作。
3.5营运管理部
3.5.1负责无形资产的投资管理,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3.5.2提供对外投资时所需的公司法务、营运等资料。
3.5.3负责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
3.5.4参与投资项目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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