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7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7-055
债券代码:112123 债券简称:12中山0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2年10月25日披露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为5.50%,在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已于2017年 9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12 中山01”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年利率仍为5.50%,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行使回售权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本期公司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之前的第 10 至第 5 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5、回售申报期: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3日。
6、回售资金发放日:2017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7、风险提示:本次回售等同于“12中山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5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即2017年10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2中山01”债券,请“12中山
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根据《募集说明书》,现将发行人关于“12 中山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中山01
3、债券代码:112123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00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五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5.50%,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8、起息日:2012年10月29日。
9、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0月29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公司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
(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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