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4-
01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93 号
文《关于同意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共募集资金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999,500,000.00 元,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上述资金已存放
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9,500,000.00元,其中:偿还有息负债累计999,5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50,000.2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0,000.27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2年5月25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全部事项。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38850188001664216 30,555.72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396000100110166666 19,444.55
合计 50,000.27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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