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12712 债券简称:18 中山 0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 中山 01,债券代码:11271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因 2022 年 5 月 22 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2021 年 5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 3.90 元(含税)/张。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凡在 2022 年 5 月 2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
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22 年 5 月 20 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代码:112712
3、债券简称:18 中山 01
4、债券发行总额及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截至公告日本期债券余额为人民币 72,350
万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首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5.30%(本期债券已于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下调票面利率 140bp,存续期第 4 年、第 5 年的票面利率为 3.90%)。如发行人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续期限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起息日:2018 年 5 月 22 日
8、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5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下同);若
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5 月 22
日。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9、兑付日:2023 年 5 月 22 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日。若债券持有
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因 2021 年 5 月 22 日
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0、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8 中山 01”的票面利率为 3.90%,本次付息每 10 张“18 中山 01”派发利
息人民币 3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
派发利息为 31.20 元;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9.0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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