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证券报发表的关于贵司的两篇新闻贵司
yvxidp
2018-09-07 14:46: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请问对证券报发表的关于贵司的两篇新闻贵司是如何解读的,并有何种应对措失,为何到今天都没有任何声音出现 【答】视觉中国:您好,关于所谓视觉中国侵犯他人肖像权和物权问题:首先,视觉中国是图片版权交易平台,是代理版权所有人授权最终用户使用图片,此种商业模式并不违反我国任何法律规定。图片下载用户支付的是版权所有人应得的授权许可费用,而非使用肖像和物权的费用。图片版权交易实质上是图片版权授权使用,其交易的对象是版权,而非肖像权和物权。其次,视觉中国代理授权的图片主要可以分为编辑类和创意类两类。编辑类是指记录事件或媒体用于报道使用的图片;创意类又称商业类图片,是指用于商业广告等商业用途的图片。根据我国法律实践,编辑类图片用于报道用途,如涉及他人肖像权或者物权的,一般无需取得权利人的授权。我们在网站上对涉及肖像权和物权的图片进行了醒目的权利提示,要求图片使用人未经权利人授权不得进行商业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交易网站"www.vcg.com"授权协议及其他相关内容(https://www.vcg.com/help/auth-message)。视觉中国一贯重视保护他人肖像权及物权等合法权利,对涉及肖像权和物权的编辑类图片入库制定了严格的合规审查标准,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肖像权和物权侵权风险。如果用户欲将涉及肖像权和物权的图片用于商业用途,视觉中国也有规范的肖像权和物权授权许可流程,可以应用户要求提供版权清除服务,协助用户取得肖像权和物权所有人的合法授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网站权利提示内容及肖像权、物权授权许可流程,持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更好地开展涉及肖像权和物权的图片授权许可管理,维护权利人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关于签约供稿人服务:随着内容生产工具平民化,自媒体平台快速发展,内容生产的社会化和众包化成为行业趋势,大量的非职业内容创作者进入内容生产领域,海量提供各类内容,进入所谓“人人都是创作者”的时代。公司通过收购500px拥有了全球性的摄影创作社交网络平台,该平台覆盖全球195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专业摄影人才、摄影爱好者在内的注册用户达1,500万,签约摄影师近30万。这样,公司不仅可以通过版权交易平台为内容创作者提供“版权变现”服务,还可依托网络社区为他们提供还将提供社交互动、知识付费、云服务、衍生品电商、版权保护等的全链路一站式各类增值服务。截至2018年上半年,公司的500px国内版社区还陆续新增了约稿、版权保护、视频上传等功能;社区会员邀约图片累计超过30张/年,即可升级为签约供稿人,此举大大扩充了签约供稿人数量,仅上半年新签各类本土供稿人超过5,000名,较2017年同期增长400%。社区为PGC视觉内容的创作者(摄影师、设计师、漫画师、插画师等)提供展示、分享、交流、学习以及变现服务,提升社区会员的体验以及用户黏性,大大提高了公司在本土内容方面的竞争力。考虑到个人供稿人在版权保护时面临维权成本高的困难,公司在500px国内社区,正式开通了“版权保护”服务,无论公司的签约供稿人,还是普通的社区会员均可通过社区(https://500px.me/page/home/copyright)的相关提示进行在线的版权保护服务申请。截至2018年至8月,公司共收集到疑似“侵权”申请779例,(包含线上侵权764例,线下侵权15例),其中有效申请390例;公司积极与“侵权方”协调成功和解获得赔偿共4例,摄影师获得和解分成收益超过3万余元;经沟通成为签约客户,为供版权人追回补授权309例,摄影师获得和解分成收益超过14万元;目前尚有77例正在处理流程中。供稿人的每次作品授权或维权赔偿,我们都根据协议分成约定分给对应的摄影师,每一个签约的摄影师都能在500px社区个人中心的在线系统随时查阅每张图片的授权记录,这些记录包括客户类型、稿费金额、下载授权以及版权保护等信息等。公司还将不断提升管理效率,优化用户体验,更好地为内容供稿人和摄影师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作为平台服务方,在版权保护方面,起到积极协调和解的作用,主要目的是促成有长期内容需求的“侵权方”成为长期的正版客户,而不是靠诉讼获得高额赔偿为主要目的,公司最终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0.1%。公司作为内容行业的“基础设施”,及版权保护、内容付费领域的行业标杆,视觉中国大力推动内容生态的正版化进程,促进内容生态的健康发展。¶¶2018-09-10 09:15: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