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天海龙资讯
2023-04-25 15: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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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我们同意此次事项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莱特”)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纺机”)采购3台节能型三股直捻机,单价192万元,金额57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6的规定,此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 2022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49,556,639.79 元 , 累 计 实 现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359,441,024.53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9,441,024.53 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无可供分配利润,2022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于 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
独立意见

2022年,“三会”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2022年,安全生产为前提,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提升产品品质和降本增效为着力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各项经济指标运行良好。

2022年整体实现营业收入990,957,786.10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9,556,639.79元。为勉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共克时艰,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经公司考核,拟确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税前总额为241.16万元,公司的考核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建军 戚安邦 张洪茂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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