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出席
独立董事姓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名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
事会会议 次数
李建军 6 0 6 0 0 否 2
一、 参加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 次董事会,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坚持
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 的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和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保报告期内,保持与公 司财务部门、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 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 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职业资质与能力,确保了年度报告的数据的准确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3.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
公司提名委员会按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提名委员会对拟选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专业背景在相关会议前进行了认真审核。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相关意 见已被公司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议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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