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智度股份资讯
2024-04-17 2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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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度股份”)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3年2月2日,你公司发布《回购报告书》称,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2023年1月30日)起12个月内,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截至2024年1月30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你公司回购金额仅为7138.84万元,回购金额显著低于回购报告书约定的回购总额下限。

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的情形,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十七条,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方案。你公司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诚实守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将根据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整改方案并积极进行整改。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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