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智度股份资讯
2023-12-22 18: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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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3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6

第一节 董事 ...... 26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8

第三节 董事会...... 34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4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第七章 监事会...... 43

第一节 监事 ...... 43

第二节 监事会...... 4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6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5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0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51

第一节 通知 ...... 51

第二节 公告 ...... 5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5
第十二章 附则 ...... 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 司。199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发起设立;在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1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
(1996)350 号文和 351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于 1996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enimous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 56 之三 401 室(部位之
8),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6,506,97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挥各方背景和资源优势,借助各方的业务经验,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使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打造管理优秀、运作规范的公司。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通过投资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为目标。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及自助研发产品销售;网络游戏开发、运营与维护;数码产品、机电产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业务(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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