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1
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90号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负债总额连年上升,截至2017年末你公司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别为22.49亿元和17.2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5.48%,流动负债52.5亿元,超出流动资产28.6亿元。同时,你公
司可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剩下不到10亿元,2017年末未受限的货币
资金为6.09亿元,2018年一季度末下降至1.95亿元。
(1)请你公司结合将于一年以内到期的债务情况和一年以内的项目支出情况评估你公司当前或未来是否可能面对资金链风险、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请自查你公司相关债务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并结合相关融资协议、募集说明书等约定,说明是否存在提前到期条款、你公司对负债的长短期分类是否恰当。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你公司将于2018年8月27日支付债券利息4,000万元,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给你公司,请说明相关资金支出的安排及筹措情况。
2. 你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北京正实同创”)与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签定了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44t/h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
置投资建设及运营合同》,总建设款10,424.40万元,折现值9,228
万元,相关项目已完工。2017年4月17日,北京正实同创与你公司
关联方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投资建设债权1.04亿元按照账面余额转让给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请说明以下问题:
(1) 你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情况及依据。
(2) 你公司年报关联交易情况显示:《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北
京正实同创按《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440t/h锅炉烟气脱硫、
脱硝、除尘装置投资建设及运营合同书》中约定向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正实同创支付相应发票金额的债权转让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收款2,084万元。你公司收到款项金额仅占合同金额的20%。请结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与齐星热电相关的长期应收款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请会计师就此发表核查意见。
(3) 你公司年报“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显示,齐星热电破产
重组案你公司共计申请债权887万元,已被管理人全部确认。请说明
在此情况下与齐星热电案件相关的债权可能承担损失的最大金额,以及承担损失的主体。
(4) 说明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你公司相关债权事项的商
业实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情况,是否构成权益性交易。请会计师就此发表核查意见。
3.请补充披露年报第二节“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涉及项目的具体说明。补充说明资产处置损益5,913万元的具体构成情况、涉及事项、确认依据及临时披露情况。
4. 本期你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3.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了80%,年报显示大幅增长的原因是由于下半年出现的全国性气源
紧张,为保证气源供应的稳定,公司增加预付采购款项。请你公司:(1)对比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预付款水平,详细说明在负债总额持续上升,货币资金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大幅提升预付款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商业逻辑。
(2)请你公司列表说明2017年年末前十大预付款单位名称、余
额、预付的时间及期后(截至回函日)结转、收回或新增情况。并说明对方单位的基本情况,与你公司近三年的业务往来情况,预付款所涉及合同内容,并向我部报备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
(3)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自查并补充披露期末预付款单位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结合相关资金的流向情况,说明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预付账款所执行的各项实质性审计程序的情况,说明函证覆盖比例及回函情况。
5. 年报显示,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季度分布呈现大幅波动,
其中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占全年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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